事项名称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名称预先核准、年度检查、注销登记、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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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适用范围: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罗城县区域内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的实施对象为中国公民及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条 禁止性要求: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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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办理材料 | (一)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二)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表。 (四)章程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民间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实地考查、审核。(限10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定(限5个工作日)——制作决定文件及证书(限时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及证书(限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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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
办事时限 | (一)法定办结时限:60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一)咨询电话:0778-8214614 (二)投诉电话:0778-8218667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