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渔港水域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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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船舶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报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应当报作业地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
申请条件 | 船舶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时,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 |
办理材料 | (一)申请书; (二)作业方案; (三)安全和防污染措施。 |
办理流程 | |
办理地点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朝阳路169号) |
办事时限 |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下午5点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778—8221163 投诉电话:0778—8218667 |
其他 | 渔港水域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审批操作规范
一、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渔港水域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审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船舶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报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应当报作业地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实施权限: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二)实施主体: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四、审批条件 船舶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时,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作业方案; (三)安全和防污染措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8—8221163 投诉电话:0778—8218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