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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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十条规定“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资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部、国家工商局、中国残联《关于做好盲人保健按摩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及就业工作的通知》(〔1997〕残联教就字第120号)规定“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应由当地残联出具证明文件,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残联字〔2003〕17号)第三条规定“各级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在同级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下,负责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的管理和服务,审查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申办资格,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许可证》核发手续。” |
申请条件 |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残联字〔2003〕17号)规定,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机构名称须有“盲人保健按摩”字样 2、从事保健按摩的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3、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必须达到在职职工的50%以上(含50%);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按摩床位要开放,床褥枕巾要清洁卫生,应有必要的卫生清洁、消毒、消防等设施; 6、有经营管理制度。 |
办理材料 |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残联字〔2003〕17号)规定,申请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 2、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与盲人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3、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中盲人从业人员名册,以及盲人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保健按摩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5、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相关管理制度。 以上2-4项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
办理地点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 |
办事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778-8228100 ;投诉电话:0778-8218667 |
其他 | 实施对象和范围 :本县辖区内拟申请开办盲人保健按摩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