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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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6]138号) |
申请条件 | 1、持《就业创业证》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管理权限原则办理; 3、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必须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未按时缴纳的不得享受,且连续享受不得间隔。 |
办理材料 |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 2、申请人当年缴费发票复印件1份; 3、申请人 工商银行账号(卡正反面或存折)复印件1份; 4、申请书、承诺书各1份; 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6、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河池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河池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xls、《灵活就业证明情况表》 灵活就业证明情况表.xls。 |
办理流程 | 1、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本人到所在地基层劳动保障所申报灵活就业情况; 2、基层保障机构经公示后据此出具相应的灵活就业证明; 3、本人持灵活就业证明、身份证、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收据等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办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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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罗城县成龙湖广场对面) |
办事时限 | 每年10月始办理当年(1—9)月社保补贴,次年(1—2)月办理(10—12)月社保补贴。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早上8:0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778--8211117 投诉电话:0778--8212382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