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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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17日国务院563号令,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
申请条件 |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办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 (三)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 (四)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五)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
办理材料 | (一)《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三)维修场所使用证明; (四)主要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五)主要维修技术人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办理流程 | |
办理地点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政务服务中心 |
办事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778-8228091、8212115,投诉电话:0778-8218667 |
其他 | 实施对象和范围:在罗城县内从事农业机械维修服务的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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