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操作规范 |
---|---|
设定依据 |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
申请条件 |
1. 经验收合格的土地复垦项目; 2. 土地复垦项目专家验收意见。 |
办理材料 |
1.土地复垦验收确认申请书(土地复垦工程概况、损毁土地情况、土地复垦完成情况);
2.项目所在地的国土部门审核意见;
3.专家验收意见。
4.原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批复文。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出申请→政务中心国土窗口对申请作出受理或告知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受理的送行政审批办→行政审批办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局领导作出予以确认决定(或按权限上报)或不予确认决定→不确认的,告知申请人不确认的理由;确认的,制作决定文书→政务中心国土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书。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朝阳路169号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
办事时限 | (一)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 |
联系电话 | (一)咨询电话:0778-8221226 (二)投诉电话:0778-8218667 |
其他 |
适用范围
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管辖权限范围内经验收合格的土地复垦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