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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县直事业单位法人实行年度报告直接公示

【字体: 2018-01-12 09:14来源: 编委办 作者: 韩鹏翅 浏览量:

        为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监管方式,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县直事业单位法人实行年度报告直接公示。年度报告对象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领取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法人;提交年度报告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提交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抽查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编办  韩鹏翅;审核人  韦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