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46499/201704-61098 | 信息分类: | 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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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发文日期: | 2017-04-06 | |
发布机构: |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04-0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开征集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的解读说明 |
关于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开征集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的解读说明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开征集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于2017年4月5日在bt36365最快线路检测门户网站发布,该公告发布后,接到很多企业或个人的反映和咨询,现将一些细则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问题。按财政部文件(财库〔2014〕122号)精神,已取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所以对申请入库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要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应提供公司备案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关于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行政主管出具的一年内无不良行为的诚信记录证明问题。如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出具此证明的,将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代理机构自行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关于派驻我县开展代理业务专职人员人数问题。具体人数没有要求,但所派驻的人员中至少有一名专职开标员,且招标诚信卡有效。
(四)核验原件的问题。实行现场核验原件,核验后即可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