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46499/201708-33277 | 信息分类: | 企业信用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投资者,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7-08-14 |
发布机构: |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08-14 |
生效日期: | 2017-08-14 17:17:03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罗工商农合信异出字〔 2017 〕5 号 | 关键词: | 经营异常名录 |
名称: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
罗工商农合信异出字〔 2017 〕5 号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祥胜养兔农民专业合作社 :
经查,你单位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 十三 条的规定,决定将你单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河池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