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46499/201712-48412 | 信息分类: | 安全隐患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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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7-12-08 |
发布机构: |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12-08 |
生效日期: | 2017-12-08 15:59:39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罗安委办〔2017〕106号 | 关键词: | 安全隐患 |
名称: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要求对广西凤糖集团罗城制糖有限责任公司专用10KV高压电线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 |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12月5日,县安全监管局收到广西凤糖罗城制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罗城制糖公司”)报告,称该公司专用10KV高压电线在黄港路(黄金至罗城港)二级路工程开工前,专线导线距离路面垂直距离均符合安全距离要求,但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后因路面抬高等原因导致三处导线距离路面垂直距离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原砖厂旁边的30#电杆受二级路建设取土影响,基础拉线盘暴露易引发电杆倒塌,存在安全隐患,易引发安全事故。接到报告后,我办于2017年12月6日组织安全监管局相关人员到现场查勘。经现场查勘,罗城制糖公司报告的情况属实:
一、4#杆—5#杆间跨越公路中间电线测量离地高度6.2米(路面未铺水泥,小长安变电站前往牛毕村方向约70米处),经度:109.0626,纬度:24.8738。
二、21#杆—22#杆间跨越公路中间电线测量离地高度5.7米(路面未铺水泥,李村三桥前,往牛毕村方向约20米处),经度:109.0722,纬度:24.8627;
三、原砖厂附近公路边坡上方30#杆(往牛毕村方向约10米处),电杆底部基础拉线已暴露伸出边坡外,边坡高度约5米,经度:109.0744,纬度:24.8561。
四、原砖厂旁边的30#电杆基础拉线盘已暴露,易引发电杆倒塌。
按照《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_T 5220-2005)表13.0.9架空配电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基本要求,即“1KV—10KV至路面7.0米”,经现场测量以上三个地点高压线导线至路面垂直距离均达不到规程安全距离要求,原砖厂旁边的30#电杆基础拉线盘已暴露,易引发电杆倒塌,已构成安全隐患。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罗城制糖公司正常生产生活供电和黄港二级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施工,根据职责分工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请你局及时牵头,商县工信局、罗城供电公司、黄港二级公路建设办、罗城制糖公司及小长安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请你局及时将隐患整改有关工作情况书面报我办。
附件:关于请求协调解决10KV高压电专线安全隐患整改的报告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河池市安委办,县人民政府,覃周民副县长,小长安镇人民政府,
县工信局,罗城供电公司,黄港二级公路建设办。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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