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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546499/201801-41782  信息分类: 价费标准
 内容分类: 其他,其他,通知  发文日期: 2017-12-16
发布机构: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2-16
 生效日期: 2017-12-16 15:08:44  废止时间: 五年
号: 罗价字[2017]38  词: 五公开
称: 罗价字[2017]38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物价局关于印发“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罗价字[2017]38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物价局关于印发“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公开时间:2017-12-16 03:08来源: 物价局 作者: 物价局 点击量:


各股、室、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办文办会程序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罗政办发〔2017〕192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物价局“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7年1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7年11月29日印发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物价局

“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局办文办会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将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制度如下:

一、落实公文办理程序

各股室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办公室审查。各股室起草政府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对办文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一律退回不予盖章。本局以政府名义起草的公文,牵头拟文股室在上报政府时,需要将本局拟稿纸一并上报。各股室要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以下统称“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

二、落实办会程序

提交局长办公会、党支部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重大民生、价格项目审批等事项的会议议题,牵头股室在提交议题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牵头股室应积极采取电视电话、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决策公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办法》(桂政办发〔2017〕136号,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各股室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本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拟文的股室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本局名义牵头联合其他部门发文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拟文的股室征求(汇总)其它联合发文部门意见后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拟文股室以本局名义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本局以政府名义起草的政府规章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牵头拟文股室要会同法制部门组织编写解读方案,与政府规章草案一并报批。经批准后,本局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实施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本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局分管领导审签;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局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需通过其他渠道解读的,应在政策文件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解读。政策性文件牵头办理的股室应关注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主动跟进,及时回应,防止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

围绕政府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报送县人民政府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进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提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时须提交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及征求意见材料(包括有关单位意见和公众意见)。牵头办理的股室可与县政府办公室对应科室联系,经县人民政府分管秘书同意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调查征集”专栏进行意见征集,也可以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

四、推进执行公开

办公室将对拟办公文进行严格的发文审核。各单位上报公文存在以下报送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或不规范的情形,办公室将按规定予以退文,或要求限时补齐报送。发文代拟稿未标注公开属性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属政策文件代拟稿,未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报送县人民政府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未提交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及征求意见材料(包括有关单位意见和公众意见);提交涉及重大民生、价格项目审批等事项的会议议题时,未提出关于会议公开的相关意见。

五、推进管理公开

重点围绕涉及公民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机关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会议,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六、推进服务公开

要全面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程序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在权责清单基础上,依据法定职责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实行服务事项编码管理;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盖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提供咨询、投诉电话、邮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务信息网公开发布。

七、推进结果公开

公开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加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结果公开。各部门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信息网公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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