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46499/201801-86609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7-12-30 |
发布机构: |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12-30 |
生效日期: | 2017-12-30 11:22:09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罗政发〔2017〕40号 | 关键词: | 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
名称: | 罗政发〔2017〕40号关于公布自治县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自治县县乡两级行政权力
运行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罗城中直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程序严密、全程公开、监督有力、服务便捷。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了编制和优化,现公布自治县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乡两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因此次公布的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内容较多,将在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tess.com/公布,不再以纸质形式印发。
三、县乡两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权力依法依规、权责一致、高效便民、公开透明运行。
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动态化管理。全县各部门要按照《广西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动态管理。
五、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应当统一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
附件: 1.乡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名单
2.自治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名单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1
乡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名单
东门镇、四把镇、小长安镇、龙岸镇、黄金镇、天河镇、怀群镇、兼爱乡、宝坛乡、乔善乡、纳翁乡。
附件2
县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部门名单
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消防大队)、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新体局、卫计委、食药监局、安监局、审计局、统计局、工商质监局、扶贫办、水利局、物价局、水产局、市政局、商务局、旅游局、粮食局、农机局、科技局、房改办、房管所、运管局、档案局、机关事务局、农经局、人防办、侨办、县志办、信访局、残联、保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