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46499/201801-74495 | 信息分类: | 价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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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民,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8-01-03 |
发布机构: |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1-03 |
生效日期: | 2018-01-19 09:32:10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罗价字〔2018〕2号 | 关键词: | 临时接电 收费政策 |
名称: | 罗价字〔2018〕2号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物价局 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 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
罗城供电公司: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桂价格〔2017〕7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