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RSS订阅
繁体版
旧版回顾
首页
举报指南
举报问答
信访法规
举报方式
县直单位举报电话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纪委监察
>
举报问答
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字体:
大
中
小
】
2016-11-30 09:50
答:《信访条例》关于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期限的计算,是自行政机关作出信访事项予以受理的书面答复之日起算的。对于信访人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可以以行政机关作出信访事项受理决定之日起算。
打印本页
关闭
客户端
手机端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纪委监察
分享